为拓宽体育文化宣传渠道,讲好山东体育故事,阐释好山东体育文化,不断提升体育文化的感召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山东省体育局举办山东省第四届体育影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作品要求具有明显的山东体育元素,深挖山东体育文化内涵与精神特质,创新表现形式,展现新时代体育的良好风貌。
本届赛事由山东省体育局主办,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山东体育晨报社、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发行有限公司联合承办。
(一)类别一:微视频类。
原创微视频,作品分为故事片、纪录片、其他类(美术片、公益广告片、MV、动画等)三种与体育相关的题材类型。
(二)类别二:摄影类。
作品可以为静物摄影、人像摄影、记录摄影、艺术摄影、画意摄影等与体育相关的题材类型。
本次大赛设微视频类、摄影类奖项和集体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一)微视频类
故事片: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价值500元奖品;
优秀奖5名。
纪录片:
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6名,价值500元奖品;
优秀奖10名。
其他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价值500元奖品;
优秀奖5名。
(二)摄影类
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价值500元奖品;
优秀奖40名。
(三)集体奖项
优秀组织奖10名。
(四)其它
获奖作品名单由网络投票(40%权重)、专家评审(60%权重)综合评定。
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至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等国际性艺术平台或赛事参评。
微视频类各组奖项根据报送情况或有调整。报送作品数量及质量无法满足计划奖项时,考虑取消或调整奖项数量。
本届体育影像大赛分为四个阶段:
1.作品征集:2023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
2.网络投票: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3.评选环节: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
4.奖项揭晓:2023年11月底
1.各市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大赛活动, 组委会负责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
2.本次大赛为公益性赛事,各有关单位、机构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3.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不再另付稿酬。参赛者拥有署名权。
4.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
5.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规定,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旭 电话:0531-51761962
组委会
联系人:刘芮 电话:0531-86086999
姜允会 电话:0531-85196175